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究生〔2021〕19号),学校将开展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2、评选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量原则不超过2020年授予博士学位人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原则不超过2020年授予硕士学位人数的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不受理涉密学位论文。
二、评审条件
依据《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究生〔2021〕19号)第三条、第四条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9月20日前向所在培养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或3)。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审核,提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于9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结合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意见及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建议,确定优秀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四、材料提交
(一)申请者向所属培养学院提交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申请表:word文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_申请表。佐证材料:汇编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_佐证材料)。
2、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学位论文:PDF 文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
以上材料申请人需9月20日前提交到培养学院。
(二)培养学院提交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
2、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
3、《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各培养学院需9月27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213室),邮箱67419176@qq.com。逾期不报或上报材料不合要求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注:
(1)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按规定命名方式、文件类型提交。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期间获得成果。
(3)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第一页)复印件,如被SCI、EI收录请出示检索证明;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与之无关的材料。本人所有成果都在名字上用显著的颜色标注。
(4)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其它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体现,各学院高度重视,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质量。
2、各学院上报推荐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篇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相应控制指标。
3、各学院推荐论文时,要加强学位论文审核,学位论文要满足:工作量饱满、具有创新性。二是研究思路与方法具有可行性。三是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四是论文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同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力度,有问题的学位论文一律不得推荐。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2383137,地址:行政楼213。)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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