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综合能力考点分析:汽车库、修车库
在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试中,汽车库、修车库的相关考点至关重要。本文围绕 “一消综合能力考点分析:汽车库、修车库”,深入探讨为车库服务的附属建筑及设施的设置要求,以及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时的规范。明确这些要点,有助于考生更好地掌握考点,为考试成功增添砝码。
1.为车库服务的附属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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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车库服务的附属建筑可贴临车库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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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建筑的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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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量不超过1.0t的甲类物品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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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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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安装容量不大于5.0m³/h的乙炔发生器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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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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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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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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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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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 设置 | ||
2.为车库服务的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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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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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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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和修车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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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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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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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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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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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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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汽车库组合建造
的其他建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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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
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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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设置在地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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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h 楼板完全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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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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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与修车库组合建造的其他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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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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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单独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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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II、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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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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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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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贴邻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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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汽车库、修车库考点的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其规范设置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在实际建设中,严格遵循相关要求,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对于一消考生来说,熟练掌握这些考点内容,不仅有助于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也为今后参与消防工程实践、保障汽车库和修车库的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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