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

24一消考试技术实务考前基础回顾: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2024-09-15 17:19

众多准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们,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是重要考点之一。本文依据标题 “24 一消考试技术实务考前基础回顾: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为大家详细梳理相关内容,助力考生高效复习。

 

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内容
厂房 仓库
一般要求
除特殊工艺要求外,下列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①甲、乙类生产场所;
②甲、乙类仓库;
③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滤尘设备间;
④邮袋库、丝麻棉毛类物质库。
员工宿舍
不应设置在厂房和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
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确需贴邻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抗爆墙隔开;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不应与办公室、休
息室等辅助用房及其他场所贴邻。
丙类厂房内设置: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隔开;至少设置 1 个独立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应采用级防火门。
丙丁类仓库内设置: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
板隔开;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应采乙级防火门。
丙类中间储罐
甲、乙中间仓库
丙中间仓库
丁戊中间仓库
独立房间+5m³
3.0h+1.5h+甲
靠外墙+一昼夜
防火墙+1.5h楼板
防火墙+1.5h
2h+1h
耐火等级和面积符合有关仓库的规定

 

掌握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的要点,对备考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至关重要。希望考生们认真复习本文内容,在24一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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