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综合能力》易错系列78:火灾隐患整改
在备考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征途上,火灾隐患整改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中的核心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一考点不仅要求考生对火灾隐患的类型有清晰的认知,还需掌握从发现到整改的全流程管理。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一消《综合能力》易错系列之“火灾隐患整改”,通过解析当场改正的情形及整改的具体措施,帮助考生们构建系统的知识框架,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考点】火灾隐患整改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1)当场改正的情形(61 号令)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2)措施
消除 :1.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报告: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整改:3.管理人或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未消除前: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整改完:5.整改完毕,记录、报送责任人或管理人存档备查
无能力解决:6.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提出方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限期改正的:7.对当地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救援机构。
综上所述,火灾隐患整改是消防安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中的重要考点。通过本次对当场改正情形及整改措施的详细解析,相信考生们对这一考点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在备考过程中,希望大家能够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仅掌握理论知识,更要学会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这些知识。同时,保持对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持续关注,确保自己的知识体系与时俱进。预祝每位考生都能在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迈向消防工程师的职业道路!请大家持续关注“一消综合能力考试易混易错系列”,我们为大家持续更新考生在综合能力科目中经常容易整混和出错的知识点,帮助考生备战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