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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案例分析》易错系列79: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024-08-23 16:29

在备考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征途上,深入理解并掌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相关法规与要求是每位考生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作为消防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着保障消防安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重任。其运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直接影响到消防安全的整体效能。今天,我们将聚焦于一消《案例分析》易错系列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通过详细解析相关法规条款,帮助考生们准确把握这一考点的精髓,为考试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考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所属从业人员的管理。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第十二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第十三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当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第十五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管期限为6年。
第十八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二)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四)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
(五)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六)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综上所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是消防行业不可或缺的一环,其规范性和专业性直接关系到消防安全的保障水平。通过本次对一消《案例分析》易错系列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深入解析,相信考生们对这一考点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在备考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过程中,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巩固所学知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同时,也要时刻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确保自己的知识体系与时俱进。预祝每位考生都能在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迈向消防工程师的职业道路!请大家持续关注“一消案例分析考试易混易错系列”,我们为大家持续更新考生在综合能力科目中经常容易整混和出错的知识点,帮助考生备战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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