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技术实务》易错系列22:防烟楼梯间
公共建筑 |
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②建筑高度>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
厂房 |
建筑高度>32m 且任一层人数>10 人的厂房
|
住宅 |
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
地下、半地下建筑
|
地坪高差大于 10m 或 3 层及以上
|
剪刀楼梯间 |
采用剪刀楼梯间的建筑
|
1 |
应设置防烟设施
|
||
2 |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
||
3 |
前室的使用面积
|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
|
≥6.0 ㎡
|
住宅建筑 |
≥4.5 ㎡
|
||
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
|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
|
≥10.0 ㎡
|
|
住宅建筑 |
≥6.0 ㎡
|
||
4 |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时,防烟楼梯间的门采用甲级防火门。
|
||
5 |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
||
6 |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
【趁热打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