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案例分析》科目中,人员密集场所的平面布置是一个常见且十分关键的考点。此类场所如购物中心、影院、展览馆等,因人流量大且结构复杂,对消防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理的平面布置不仅能有效组织人员疏散,更能提升火灾应急响应的效率。考生在复习时往往容易忽视相关规范的细节,导致案例分析题目中出现频繁失误。本文将深入剖析人员密集场所的平面布置,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从中找出易错点并提供解决方案,帮助考生全面掌握这一重要考点。
【考点】人员密集场所的平面布置
人员密集场所的平面布置
内容 |
观众、会议、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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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电影院、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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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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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
宜设置在一、二级:首层或二、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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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宜设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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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2.当设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高差≤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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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疏散门 |
地下或四层及以上:S≥2 个疏散门,厅室 S≤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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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或四层及以上:厅室 S≤200㎡ |
建筑构造 |
符合相应耐火等级表格的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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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 防火隔墙+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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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2h防火隔墙+1h不燃楼板+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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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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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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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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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通过对人员密集场所平面布置的详细解析和案例分析,希望考生能更深入了解和掌握这一关键知识点,避免在考试中出现常见错误。在备考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时,务必注重规范要求与实际案例的结合,反复进行练习和思考。掌握这一内容不仅有助于在《案例分析》科目中取得高分,更为日后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消防安全设计与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预祝各位考生复习顺利,成功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并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不断提升消防安全专业水平,为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