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

一消《综合能力》易错系列13:《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2024-07-29 17:55
在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综合能力》科目中,《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43 号)是一个重要且容易被忽略的考点。这项规定明确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其相对应的处罚措施。由于涉及到多种情形和不同的罚款标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往往容易混淆或记忆错误。本系列文章将详细梳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关键内容,特别是有关罚款和各类情形的具体规定,帮助考生全面掌握这一考点,提高备考效率和答题准确率。
 
【考点】《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43 号)
罚款 情形
1-3 万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消防救援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申请材料的,同时对聘用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1 万以下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原注册审批部门应当撤销其注册,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1-3 万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记忆方法
骗证 1W,不注册、假注册 1—3W。
1 千-1 万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需要变更注册的情形,未经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未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注册消防工程师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减少执业活动项目内容、数量,或者执业活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记忆方法
已注册、不规范 0.1—1W。
1-2 万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的;
(二)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的;
(三)超出本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

 

【趁热打铁】
【真题-多选】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处罚标准,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43 号)的有()
A.注册消防工程师出借个人执业印章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B.注册消防工程师有需要交更注册的情形,未经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C.注册消防工程师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的,责停止违法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D.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聘用单位出具的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加盖执业印章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注册消防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开展执业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答案】BCE
 
通过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中有关违规行为及处罚标准的详细解析,相信考生们对这一部分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记忆。在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综合能力》科目中,准确掌握这些规定不仅能提升答题的准确性,还能在实际执业中有效避免违规行为,确保自身的职业安全和合规。希望本文的详细讲解能够为广大考生提供有价值的帮助,助力大家顺利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为一名专业且合格的消防工程师,为社会的消防安全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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