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

一消《综合能力》易错系列10:《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2024-07-24 18:53
在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综合能力》科目中,《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是一个重要但常被忽视的内容。由于涉及的条款较为琐碎,且覆盖面广,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理解偏差和记忆错误。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直接关系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提升,是预防火灾、减少损失的基础保障。本文将深度解析《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关键内容和常见易错点,帮助考生理清思路、抓住重点,从而更有效地准备考试。
 
考点】《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趁热打铁】
【模拟题-单选】某玩具厂,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 109 号),该厂应至少每()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A.季度 B.月 C.半年 D.年
【参考答案】C
 
通过本文对《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易错点的分析和讲解,相信考生们在备考过程中对这一部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准确的把握。在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中,熟悉并灵活应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是取得理想成绩的关键之一。希望本文能够为广大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使大家在备考路上少走弯路,顺利通过考试,早日成为合格的消防工程师,为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水平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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