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技术实务》难点清零34:浸湿系统设计参数
【难点总结】
浸湿系统设计参数
民用建筑和厂房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火灾危险等级 | 最大净空高度h(m) | 喷水强度[L/(min·㎡)] | 作用面积(㎡) | |
轻危险级 | h≤8 | 4 | 160 | |
中危险级 | I级 | 6 | ||
II级 | 8 | |||
严重危险级 | I级 | 12 | 260 | |
II级 | 16 |
注:系统最不利点处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1.仅在走道设置单排闭式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跑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
2.在装有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布置在吊顶上方,且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m,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的最小宽度。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表的1.3倍确定:
3.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按的1.3倍确定。
4.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5.预作用系统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上表的规定值确定;
(2)当系统采用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上表的规定值确定:
(3)当系统采用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上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
【考点解读】
该知识点每年必考1-2分,需要大家重点掌握,尤其是作用面积变成13倍与喷水强度变成1.3 倍,务必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