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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征集通知

2024-02-27 14:30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建立充实的全市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力量,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相关要求,不断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规范化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组建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成员面向全市公开征选,重点从我市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以及从事建设工程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选聘。

我市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国家和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高端人才中专业符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且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直接报送入库。

二、工作职责

(一) 参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法规、制度的研究、咨询、指导等工作;

(二) 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评审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相关技术工作;

(四) 参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咨询、政策调研、培训宣传、课题研究、技术复核和检查考评等工作;

(五) 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等工作;

(六)参与其他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三、征集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熟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消防技术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10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监理工作经验,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应具备相应最高级别的执业注册资格,在工程建设或消防安全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技术人员,优先选用;

(四)参与过国家或地方组织的消防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参与过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论证工作;参与过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主持过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的消防施工;或作为项目监理工程师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的消防监理;或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建设项目的消防技术服务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独立胜任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技术工作。

五、征集程序

入库专家按照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单位盖章推荐,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定。申请人需登录天津建设网()自行下载《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申请表》(详见本通知附件),并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以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报送至szjwjsgcxfysc01@tj.gov.cn邮箱内,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申报材料开展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遴选后在官方网站公示拟入库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入选专家库名单,并在市住建委网站上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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