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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2-02 14:41

1月30日,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据悉,自1月30日起至3月底,北京全市将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活动,整治共涉及多种生产生活场所。通知夹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安办字〔2024〕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近期,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

(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四)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在“企安安-动火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建筑消防设施停用、瘫痪;

2.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记录中设施故障未整改的问题。

各区可以结合本地“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四、任务分工

消防部门(防火办)负责统筹调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推进落实,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工作;制定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发布整治通告;开展专项消防监督检查,对各级行业部门、街道乡镇移送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

教育、卫健、民政、文旅、住建、商务、公安、应急、人力社保、体育、城管等涉及四类重点整治场所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摸清行业单位底数,分类建立基础台账,对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共同推进集中攻坚整治工作。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区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组织街道乡镇以及四类重点场所涉及的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定期调度推进。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摸清辖区“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分类建立基础台账,滚动开展排查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风险。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发布四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按照“边摸排、边检查、边治理”原则,依托“企安安”系统,全面发动重点整治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组织街道乡镇平安建设办、综合执法队以及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检查,自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录入“企安安”系统,实现闭环管理。各区消防救援部门(防火办)要全面掌握隐患排查情况,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质效。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立即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采取临时查封、三停措施,实施挂账督办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按期复查;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惩处。对于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区、各部门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经营、人员密集等四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持续深化“一警六员”消防基础技能培训考核;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要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街道乡镇、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各区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各区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区、各部门要成立督导组下沉到街道乡镇、社会单位,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及时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市安委办、市防火办要牵头建立市级督导检查机制,抽调业务骨干,分地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等情形充分运用点名、通报、约谈、移送“四步法”,严厉追责问责,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结合实际细化本区、本行业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最大化发动基层力量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区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各区防火委要发挥统筹牵动作用,强化调度推进、通报排名、警示约谈,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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