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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3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暨资格复核通知

2024-01-25 11:34

1月25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发布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暨资格复核的通知”。公告说明,本次2023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共有81名考生通过考试,资格复核将于1月24日开始,请考试注意复核时间。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暨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工作,现将该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81人(详见附件1),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或已到线下提交材料进行资格核查,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2日。

(三)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5375001 65338399

举报邮箱:3510768885@qq.com

二、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采取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对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一)复核时间

1月24日-2024年2月5日

受理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复核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省消防救援总队407办公室

(三)复核结果公示时间

2024年2月7日。

(四)复核材料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五)有关提示。资格复核人员提交材料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就业公共服务旗舰店-通知公告专栏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复核通过的人员,敬请关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就业公共服务旗舰店--通知公告”专栏或“海南就业”公众号的证书领取通知,自主选择证书邮寄或到现场领取。

2.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提交材料接受复核;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3.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人员,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资格复核咨询电话:65921262、65921273

 

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职称考试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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