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一建《法律法规》要点十五: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在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的复习中,要点十五聚焦于“建设工程招标范围”,这是每位考生必须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的重要知识点。建设工程招标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其范围不仅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合法性与透明度,还深刻影响着工程质量、进度及成本控制。
考点28: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1、工程建设项目法定招标的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国有资金:①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②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要点十五“建设工程招标范围”涵盖了从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规模标准,到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形等多个方面。通过深入理解这些规定,考生不仅能够准确判断具体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范畴,还能在特殊情况下灵活运用法律条款,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与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