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2023年下半年一建考后的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2024年4月9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发布了公告,详情如下:
此次人工核查对象是针对参加2023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一级建造师等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特别说明:曾参加一建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是在: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19号新州政府办公楼5楼A区514室)。
温馨提示:
(一)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文章信息来源于: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