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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参考

2021-04-23 15:29

  西藏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预计7月份开始进行,为了帮助大家顺利进行网报,优路教育特整理了西藏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必知事项供大家参考,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西藏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西藏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要求暂未公布,考生可提前参考2020年一建资格审核相关要求:

 

  西藏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方式:系统核验、现场人工核验、考后资格复核

  西藏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现场人工核查时间: 2020 年 7 月 10日—7 月 23 日


  2020西藏一级建造师考试为系统核验、现场人工核验、考后资格复核。

  在线核验: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无需“现场人工核验”,系统将自动核验其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0日—7 月 23 日

  1.报名信息确认后,不适用网上提交资料且系统无法自动资格核验通过的人员;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

  “现场人工核验”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学历即可);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人员,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现场人工核验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

  考后资格复核:

  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请拟合格考生及时关注复核通知内容,进行资格复核,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并取消考试成绩。


  告知承诺制

  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一)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二)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帮助考生提前了解报名流程,届时顺利网报,优路教育推出了“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网报模拟系统”,一起来熟悉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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