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参考
福建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预计7月份开始进行,为了帮助大家顺利进行网报,优路教育特整理了福建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事项供大家参考,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福建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福建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要求暂未公布,考生可提前参考2020年一建资格审核相关要求:
福建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方式:考前在线核验及人工核查、考后审核
福建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前人工核查时间: 2020年7月10-27日
福建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审核时间: 2021年1月11日-13日
人工核查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承诺内容进行在线核验判断,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判断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系统核验判断或人工核查均不属于资格认定;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一)人工核查
报考时,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要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二)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失信应试人员管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考后审核
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包含所学专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增报专业资格等方面)、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及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参加考后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须于2021年1月11日-13日,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所属考区审查点(各地联系表详见附件2)进行考后现场审查:
1.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1份(格式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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