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四川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严惩违规行为
2024年9月3日,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发布了“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内江分站关于对王某宁等7名考生禁考的公告”,公告内对在进行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时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其处理结果进行了说明,详情如下:
近期,我站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料时发现,考生王某宁(身份证号:511523********6612)提供的工作证明造假,阳某(身份证号:510824********2237)、闫某婷(身份证号:410329********9709)、胡某勇(身份证号:412929********7032) 、钟某(身份证号:510112********0926)、徐某琳(身份证号:510923********3739)、张某硕(身份证号:130626********8174)提供的学历信息造假。根据考生本人鉴定考试承诺书,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取消王某宁等7名考生报名资格,并禁考2年。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请诚信报名。在报名资格审核或抽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报考资料造假等行为(包含已参加鉴定且成绩合格考生),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并作出全国禁考2年的处理。已经预约成功获得排名的考生,如有上传虚假材料的情形,请立即主动取消预约。
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内江分站)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