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操考试通报:两考生违规携带手机,成绩取消
2024年6月11日,河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王某英等两名考生考试违纪情况的通报”,公告内对考生王某英、陈某梅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通报,详情如下:
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公平、公正环境,现将考生王某英、陈某梅考试违纪处理情况通报如下:考生王某英、陈某梅,2024年6月5日在我鉴定站参加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期间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现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取消考生王某英、陈某梅当次考试成绩。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