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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点速记汇总(七)

2024-05-22 16:37

随着我们抵达“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点速记汇总”系列的第七篇,每位考生都应感到自己已经站在了胜利的门槛上。之前的六篇文章已经为大家提供了全面而深入的理论知识梳理和技能实操指导。今天,我们翻开“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点速记汇总(七)”这一篇章,这不仅是对我们之前章节的强化和巩固,更是一次对整个学习过程的最终检验。让我们一同进入这个阶段的学习,以最佳的姿态迎接挑战,走向成功。

 

《初级理论》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考点 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常可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1)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

(2)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并且保护对象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适用于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

2.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

(1)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应用方式分类

1)独立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是指不具有向其他控制器传递信息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2)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是指具有向其他控制器传递信息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3)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是指具有接收其他控制器传递的信息并集中显示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4)集中区域兼容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是指同时具有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和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2)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功能分类

1)只有火灾报警功能。其产品名称为“火灾报警控制器”。

2)具有报警和联动自动消防设备功能。其产品名称为“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或“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

在区域报警系统中一般应用只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控制器即可。同时具备报警和联动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也可以作为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使用。

 

考点 26: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组成和功能

区域报警系统主要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和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其中,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当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1.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组成

目前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大多将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合二为一,并且很多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设计为集中区域兼容型。

在不同系统形式中,各类火灾报警控制器面板的组成以基本按键与指示灯、显示器、打印机,以及不少于 2 点的直接控制输出为基本特征。

与其他应用方式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类似,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一般由控制器机箱、指示灯、字母(符)-数字显示器、音响器件、过负荷保护器件、接线端子及保护接地端子、备用电源及蓄电池、开关和按键、导线及线槽、打印机(可选)、内部电路板等主要部(器)件组成。

2.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

由于区域报警系统功能简单,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控制如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专用电话系统设备、自动灭火设备、防烟排烟设备及防火卷帘等自动消防设备,其组成不包括消防联动控制器,也不包括消火栓按钮,因此区域报警系统中设置的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具有显著的无须联动控制特征。

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整机一般具有以下功能。

(1)火灾报警功能

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显示并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2)火灾报警控制功能

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火灾报警状态下应有火灾警报装置控制输出功能。还应具有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并设置手动控制状态指示灯和自动控制状态指示灯。现今产品多采用钥匙开关操作实现手动、自动控制状态转换,以往产品也采用菜单操作等其他方式。

(3)监管报警功能(可选功能)

无论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监管信号输入,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面板的专用监管报警状态总指示灯应点亮,并显示监管报警时间。

(4)故障报警功能

无论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故障信号输入,其故障总指示灯均应点亮。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应能指示故障部位;控制器自身发生故障时,应能指示故障类型。

(5)屏蔽功能(仅适用由此功能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无论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屏蔽存在,其专用屏蔽总指示灯应点亮,并显示屏蔽时间。

屏蔽状态不应受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开机、关机等操作的影响。

(6)自检功能

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手动操作进行火灾报警声光指示功能检查,以及手动操作进行面板所有指示灯、显示器和所有声器件的功能检查。在进行上述火灾报警功能检查时,其控制的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

(7)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

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信息显示按火灾报警信息、监管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屏蔽信息及其他信息顺序由高至低排列信息显示等级。

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信息显示按火灾报警信息、启动信息、反馈信息、监管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屏蔽信息及其他信息顺序由高至低排列信息显示等级。

(8)系统兼容功能(与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时)

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故障报警、自检,以及可能具有的监管报警、屏蔽、延时等各种完整信息,并应能接收、处理集中控制器发出的控制、复位、消音、授时等相关指令。

(9)电源功能

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

实际工程中,主电源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不应使用电源插头。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切换到主电源;主电、备电工作状态的切换不应使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产生误动作,不应使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主电源容量和备用电源容量应能保证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在不同规定条件下的连续正常工作时间。

(10)软件运行监视功能

当不能运行主要功能程序时,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 100s 内发出系统故障信号。

(11)检查功能

控制器设置独立的检查按键和检查功能状态指示灯,能通过手动操作显示以下信息:

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的所有工程设计设备类别和地址总数;所有正常工作设备类别和地址总数;接收的故障设备类别和地址总数;已屏蔽设备的类别和地址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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