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民族医院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
一、学校简介
右江民族医学院创建于 1958 年,是一所以医学学科为主,拥有医、文、管等多个学科门类,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高等医学院校,已有 59 年的办学历史和 39 年的本科教育经验。早在 2006 年,我校便与武汉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暨南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等六所院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先后共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115 人,并于 2013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4 年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 年获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6 年认证期限。目前,我校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 21 个二级学科,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各硕士点均有良好的教学和科研条件。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给广大在职人员提供学习深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机会,促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造就,以适应当前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我校于 2017 年开始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工作,现已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共 75 人。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 号)、《右江民族医学院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现将 2018 年招生培养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二、报名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申请人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 申请人为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相对应。
5.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三、招生专业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17 年同等学力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招生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1051 | 临床医学 | |
1 | 105101 | 内科学 |
2 | 105102 | 儿科学 |
3 | 105104 | 神经病学 |
4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5 | 1051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6 | 105109 | 外科学 |
7 | 105110 | 妇产科学 |
8 | 105111 | 眼科学 |
9 | 105112 | 耳鼻咽喉科学 |
10 | 105113 | 肿瘤学 |
11 | 105114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2 | 105116 | 麻醉学 |
13 | 105117 | 急诊医学 |
14 | 105127 | 全科医学 |
15 | 105128 | 临床病理学 |
1052 | 口腔医学 | |
四、报名方式
1. 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即可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进行信息注册及提交学位申请,网址:“。
2.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
1)课程学习交费凭据;
2)个人课程学习申请书;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作的医院或规培基地)同意本人申请学位的推荐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术水平);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6)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网上报名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五、培养方式
1. 学制:2~5 年。
2. 课程学习:
上课日期:暂定每周六、周日
学校开设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英语;医学统计学;医学文献检索;临床病理学;临床药学;临床科研设计与论文写作。
3. 学位授予:
1)申请人必须完成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和考试,且每门成绩须达合格方能取得学分(必修课≥70、选修≥60)。学分要求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同,具体参见《右江民族医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总则)》(〔2015〕28 号)。
2)申请人必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3)申请人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申请人入学后须在省级期刊上至少发表 1 篇与攻读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右江民族医学院)。
5)申请人须按时完成所属学科安排的论文开题报告(选题应结合所申请学位学科的临床实践或实验研究)、论文撰写(按照我校研究生学院规定的统一格式)、答辩申请(要求于提交论文一年内完成)等工作。
6)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右江民族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按两个阶段收取: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 13000 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第二阶段:课题研究和论文指导费 26000 元,全国统考通过后缴纳。
另外,教材费、资料费由申请人自理。如需住宿者,费用按学校相关文件另行收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6-2802593 0776-2835991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Email: youyixkb@163.com
联系人员:苏老师、孙老师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城乡路 98 号 邮编:533000
八、注意事项
1. 电子照片要求:1)24 位 RGB 真彩色,567 像素(高)×390 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 至 283 像素,头部长度为 331 至 390 像素,分辨率 300dpi,JPG 格式。图像尺寸为48 毫米(高)×33 毫米(宽),头部长度为 28~33 毫米,头部宽度为 21~24 毫米。 2)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必须为浅蓝色(天蓝色,不能为深蓝色或其他颜色)。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双耳外露,着深色上衣,不能佩戴首饰。 3) 严禁 PS 照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2. 学员需在课程学习前交清第一阶段的学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开始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前交清第二阶段学费。
3. 申请人因故中途放弃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4. 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如发现学员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立即取消在我校申请学位资格,五年内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5.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要求,我校不再个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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