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拟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由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派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周岁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录计划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确定人选。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12:00
线上报名网址: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进行线上报名)
按要求填写网络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资料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相关情况。
(二)资格审核
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由丽水市莲城公证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2025年1月5日(周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新建二区农民公寓1号楼101室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四)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_x000D_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放弃或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丽水公证”)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因未按时报到、不服从岗位调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所招聘岗位一年内有人员主动辞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同岗位、同要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面谈、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要及时留意网上信息,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4.因司法辅助岗位从事法院执行辅助工作,要求报名人员本人、父母及配偶不能为被执行人。
5.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丽水公证”)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78-2106098。
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