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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暨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15名

2024-10-09 16:40
在充满活力的2024年,佛山市以其独特的魅力与无限的发展潜力,再次向全国的高校毕业生及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抛出了橄榄枝。此次事业单位的大规模招聘,不仅为115个关键岗位寻觅着智慧的火花,更是为城市的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2024年佛山市直事业单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共51个,招聘岗位共105个,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115名。报考者可通过佛山组织工作网或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6:00。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截止前可取消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应于2024年10月30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者妥善保管。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除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职称等证书、年龄、工作经历等)均应在2024年10月14日报名首日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3.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者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报考者(应聘人员)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面试对象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报考者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对于每一位即将踏上这段职业旅程的朋友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份工作的选择,更是一次实现自我价值、贡献社会力量的宝贵机会。愿你们能够把握住这次机遇,以满腔的热情和卓越的能力,在佛山市的事业单位中绽放光彩。期待你们在未来的工作中,不仅能够实现个人职业生涯的飞跃,更能为佛山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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