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卫健委所属和联系单位面向校园招聘应届生369人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我省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优秀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单位面向选定高校及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36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校园招聘共计17家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6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单位2025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健康人才招聘网查询。
三、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招聘面向37所医学类高等院校医药学相关专业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开展,主要为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分知名高校医药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附件2),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不受选定学校和专业限制。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或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因工作特殊需要,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招聘网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投递简历。
2.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云南卫生健康人才”,注册登录后点击“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度校园招聘活动”进行报名。
3.招聘信息推送微信公众号:云南卫生健康人才、云南卫生人才中心。
(二)时间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岗位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提交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
3.岗位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的,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若岗位涉及部分专业未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不作要求。
4.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资格审核
招聘期间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五、招聘程序
校园招聘采取考核、面试、测评等多种灵活的招聘方式开展,不受开考比例、招聘批次的限制。由用人单位确定考核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考核形式、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临时放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临时放弃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各招聘单位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纳入人员总量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纳入人员总量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招聘纪律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重要提示
(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单位2025年开展校园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云南卫生健康人才招聘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包括《2020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等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对《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报考政策等需要咨询时,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校园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附件3)。
(四)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3月31日。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二、联系方式
1.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各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2.咨询电话:0871-67195243(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3.监督电话:0871-65861297(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愿每一位怀揣医疗梦想的应届生都能以坚定的步伐,迈向属于自己的舞台。愿你们的专业技能与无私奉献在云南卫健委的广阔舞台上得到充分的展现与认可,为云南乃至全国的医疗事业贡献青春力量。无论未来的道路如何曲折,都请保持初心,勇往直前。加油,未来的医疗之星,期待在云南卫健委的大家庭中见证你们的闪耀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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