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2024年广东高州市公开招聘教师122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中职教师岗位不限师范类专业。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023年以来在高州市各批次教师招聘考试中已通过面试入围体检、已签约或放弃签约的。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的规定,兑现工资福利待遇。符合高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政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由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以应聘者填写的信息数据为基础进行审核,应聘者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考岗位。
(三)笔试确认
为有效做好笔试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6日上午9:00至7月8日下午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请通过笔试确认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心理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及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2)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3.笔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30-11:00,具体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笔试加分审核
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核。
笔试加分审核时间:2024年7月15日15:00-17:00;地点: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410室(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加分审核的,作自动放弃加分处理。
5.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教育局商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名单。
2.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按规定时间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已参加面试但其后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1)《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4)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证明材料);(5)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7)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7)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六)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及内容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每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试教10分钟。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实操,主要考核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素养和技能。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项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委编办审核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填写的报名信息错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对不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伪造或不提供单位同意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五)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要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等专业如果未注明方向,则以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科目为准。
(六)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同一岗位的(岗位代码相同),拟聘用人员按组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应聘学校。
(二)报考中心学校教师岗位的,须服从所在中心学校的安排,由中心学校统筹分配至所管辖的小学任教。
(三)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学年,期间不能调动或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本次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拟聘人员公示等与考试相关的通知信息,均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6662847,地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
(二)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6678007,地址: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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