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亳州市人民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
亳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一)2024年市人民医院计划第二次公开招聘36人,其中医生7人,护理29人;
(二)2024年市人民医院儿童院区(上海市儿童医院亳州医院/亳州市儿童医院)计划第二次公开招聘39人,其中医生12人,技师2人,护理25人;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6.大专统一为25周岁以下,本科统一为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统一为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其中25周岁为199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30周岁为1994年6月1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为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纳入国家统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尚在培训期内的人员,2024年不能取得规培合格证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1.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亳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整体大小不超过2M):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须能体现学校及专业方向)或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或资格证;需规培证的岗位同时提供相关规培证明。
历届毕业生须上传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整体大小不超过2M):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或资格证;需规培证的岗位同时提供规培证。护理岗位历届生还须提供三级医院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亳州市人民医院后,新员工须服从医院及科室在医院多个院区之间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1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4年6月2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考生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每人交笔试费用45元。面试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每人80元。通过资格初审后至2024年6月24日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或面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康复治疗技师岗位(岗位代码201、护理岗位(岗位代码106、207、208)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其它岗位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25日10: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考生不再参加招聘考试,报名费将在面试成绩公示后退回个人。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4年6月27日 9: 00开始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9日上午,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三)笔试成绩在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5天。
七、资格复审
笔试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和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等材料。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一)仅面试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二)笔试+面试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3.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招聘计划数的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情况,同时入围。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4.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为报考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正式报到时,拟聘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规培证等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对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到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608752,0558-5675755。
十二、有关事宜
(一)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8-5675122、0558-5675587
上述信息咨询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亳州市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亳州市人民医院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本《公告》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