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有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受部委托负责管理部外资项目和援外农业项目,承办项目计划的编写申报、前期论证考察、组织实施及代理招标采购业务;受委托承担多边、双边农业技术、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议定书、协定项目的执行和管理;承担对欧盟及其成员国之间的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任务;承担农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服务,促进中国农业高科技成果的境外转化和劳务输出;开展国外农业政策与法规研究;开展中外民间经济技术与合作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咨询与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国家展览与交易活动,为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中介服务;承办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生源要求为北京市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目前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2024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我中心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2024年6月18日24:00前在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址按要求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材料、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英语水平证明等。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点击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通过短信或者邮件方式通知参加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我中心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将在中心官网发布笔试面试公告,明确具体考试安排等事项。
1.笔试。英文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英文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中文笔试;中文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应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及中心官网。
2.面试。根据中英文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具体参加考试人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中国农业人才网和中心官网。 面试采取线下方式。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3.考试总成绩。按照中文笔试成绩占30%、英文笔试成绩占10%、中英文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考察。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开展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以及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 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为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年版)》等。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考生可电话咨询,我中心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考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面试前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五)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我中心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对进入笔试、面试和考察阶段的考生,中心将电话或者短信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聘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
联系电话:010-59194371
电子邮箱:fecchr@163.com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2024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