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豫编办核〔2023〕861号审核通知单,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招聘7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地质研究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地球系统科学研究工作,地质科技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民生问题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地质科技领域高新技术的引进、培育、推广等。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专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河南省地质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地质事业,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业务水平;
4. 身体健康,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具备岗位要求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6.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河南省地质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河南地质研究院官网发布,发布时间1月24日至2024年2月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向者可登录hnrc.ilingpin.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日8时至2024年2月3日18时,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报名开始后,请打开报名网站注册并登录报名账号(务必牢记账号和密码),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系统使用咨询电话:14738715329 (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资格审核采用线上审核,报名人员报名后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报名表等事项。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销、核减岗位情况将在河南省地质研究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地质研究院委托第三方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河南省地质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省地质研究院网站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现场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与参加笔试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资格确认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位证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确认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状况、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面试当天如同一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若有缺考人员造成只有1人到场的,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要求,其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随后在河南省地质研究院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末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面试加试进行区分,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五)考察与公示
1. 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2. 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河南省地质研究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地质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全程接受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河南省地质研究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招聘监督,并负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河南省地质研究院组织人事部:0371—68101835
监督电话:
河南省地质研究院机关纪委:0371—6810181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71—69690394
附件:河南省地质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河南省地质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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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供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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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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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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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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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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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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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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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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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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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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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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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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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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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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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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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并有矿物材料研究经验,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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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到边远地区工作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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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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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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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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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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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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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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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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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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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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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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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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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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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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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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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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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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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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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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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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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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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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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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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