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8种情况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一)申报高级职称的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应高于我省现行职称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并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
申报人员所从事行业,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以下八种情况符合其一的,可根据本人专业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等,自主申报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学历层次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无职称或职称层级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无论文,或者论文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在苏工作的留学回国人才、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符合贯通要求,在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认可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重大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从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担任负责人,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上年度申报考核认定未通过,但取得新的突出业绩成果,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