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考试介绍
审计师是专门从事检查并进一步证实公司会计账目和报告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专业人员。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 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 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制度和确定 考试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报考条件:
(一)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4〕45号) 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 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 (如 学生证等) 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5 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4 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2 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1 年;
6.取得博士学位。
参加高级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 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2 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4 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5 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