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社工证,开启新职业——24年泗洪县社工人才扶持激励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人才的发展,泗洪县政府发布了关于申报泗洪县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措施考证激励的通知。这一通知旨在激励更多人参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取得专业证书提升自己的职业发展空间,并为社会服务贡献更多力量。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一激励政策,邀请大家抓住机会,踊跃参与社工考试,成就职业梦想。
政策的背景与目的
泗洪县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措施,依据《宿迁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措施》文件精神,旨在鼓励更多人在社会工作领域发展,并通过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政策,吸引和激励更多的人才,提升全县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帮助有需要的群体。
激励政策适用对象
激励政策适用于在泗洪县工作和生活,通过2023年度或202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奖励申请时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
2.在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取得登记证书且登记区域为宿迁市泗洪县。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并成功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即可享受这一激励政策带来的丰厚补贴。
奖励标准
此次激励政策制定了明确的奖励标准,为取得不同等级的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提供经济支持: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200元。
这一经济激励不仅能覆盖一部分考试及培训费用,还能成为参与者前进的动力。
申请程序的便捷性
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激励政策,泗洪县政府为申请程序提供了明确的指引,确保流程简单便捷:
1.集体申报:申请人需在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内,按照申报资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并报送至相关属地乡镇(街道);
2.审核:各乡镇(街道)和县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完整且真实;
3.公示及发放:通过审核的名单将在2024年12月中旬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激励政策的实际意义
此次泗洪县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措施考证激励政策,不仅是对个人职业发展的重大利好,更是对整个社会工作领域的积极推动。通过这一激励政策:
提升职业素养: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在个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上将大幅提升,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
丰富社会服务:更多专业人才的加入,将显著增强社会服务的多样性和专业性,惠及更多有需要的群体。
增强职业竞争力: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在职业发展和求职过程中更具竞争力。
泗洪县关于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措施考证激励的通知,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这一政策的发布,是推动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提升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重要举措。希望更多有志于社会工作的人士能抓住这一机遇,踊跃报考社工证,借助这一政策发展自己的职业道路,为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泗洪县政府诚挚邀请您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职业发展的同时,也为社会的福祉贡献一份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更加专业和高效的社会工作队伍!
政策原文如下(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泗洪县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措施考证激励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宿迁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措施》文件精神,现就泗洪县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激励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泗洪县工作、生活,通过2023年度或202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通过评审后视情况另行申报),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提交奖励申请时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在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取得登记证书且登记区域为宿迁市泗洪县(登记流程为: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进行社工账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个人“首次登记”,登记区域须为泗洪县)。
二、奖励标准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1200元。
三、申请程序
(一)集体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29日。
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资料格式参照样本(附件2),于申报期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关属地乡镇(街道)(有工作单位的报送至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盖章后报送至属地乡镇街道)。各相关属地乡镇(街道)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人申报材料提交至泗洪县委社会工作部(司法大楼二楼2008室,人民北路8号),逾期视作放弃。
(二)审核
各乡镇(街道)、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补齐资料或进行说明。
(三)公示及发放
2024年12月中旬对泗洪县内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经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发放奖励。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申报材料(样本)
3.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激励补助申报工作联络表
4.泗洪县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中共泗洪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