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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报公告

2024-11-03 08:13

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已出,南宁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4513)接受考生范围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2025考研网报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513)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西区内25个高校报考点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将南宁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公布如下:


一、南宁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4513)接受考生范围

(一)应届考生:仅接受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二)非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优先满足南宁师范大学及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报考情况下,如本考点尚有考位剩余,接受其他符合条件的且考试科目中有自命题的考生报考。非应届考生需户籍地或工作地在广西方可报考。

(三)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生应根据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选择报考点。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非应届考生只能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招生考试院、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钦州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来宾市招生考试院、崇左市招生考试院14个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请勿选择我校报考点。

(四)报考专业所考科目中含9XX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的考生请就近到广西大学报考点、桂林理工大学报考点、广西科技大学报考点或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点报考。请勿选择我校报考点。

请考生注意:

1.本校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生(含艺术类考生)同等对待,不额外提供特殊考具和座位。

2. 全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位总量充足,本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有限,一旦达到报考人数上限,将不再接受考生报考,请考生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手续,不要集中在最后一两天,以免因剩余考位有限而无法选择就近的报考点。

3.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的考生请勿选择我校,不符合条件考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报名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了解招生单位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好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提前填写考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区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缴费,不接受我区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在正式报名阶段如不进行信息修改,报考点将以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确认。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网址:见官网),按提示和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报名信息并缴费。

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网报有关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请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前,先确定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是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重要信息。

我校在达到人数上限关闭考生报名通道之后,已成功报名缴费的非应届考生不能再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否则将提示不符合我校报考点的报考条件。考生(含应届生考生)一旦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原报名信息全部失效。请考生注意,只有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才算成功,未在规定时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内完成网上缴费的,逾期不能补缴,也不能参加网上确认。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报名费每人4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提前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见官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前与原学历(学籍)信息管理部门沟通,在网上确认前处理好学历(学籍)校验认证事宜。网上确认期间,因未能通过学历认证导致不能通过网上确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在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方面具体须提供以下认证材料:

(1)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受理回执单。

以上认证材料办理途径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左上角“学历查询”与“学籍查询”模块。

3.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工作、就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工作、就读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4.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还须在特定的板块申报享受照顾政策。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参加预报名,考生将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具体要求请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及本人签名(在职考生还需工作单位盖章)的《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通过研招网上传,资格审核信息与研招网报名信息要保持一致,不一致的无法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审核通过后直接网报交费,无需领取校验码。

6.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主动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有关信息,了解考试安排、诚信考试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

为更好、更方便地服务考生,今年我校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上传相关材料。

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无效,如居民身份证丢失,则凭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的单据)、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历查询认证报告(应届生学籍验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非我区应届本科毕业的外省户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三个月在我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待审,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我校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网上确认系统预计10月29日开始开放(以学信网网上确认系统实际开放时间为准),审核材料预计工作时间为10月30日—11月3日(8:30—17:30),11月4-5日为补充材料考生以及整理数据上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具体事宜详见后续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关于网上确认工作的公告,另行通知。

我校会按照考生在网上确认系统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材料,为了不影响考生最后顺利通过网上确认,请在网上确认系统开放后第一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待审核材料。重要提示:只有报考点确认审核通过报名信息,考生才能参加考试。网上确认期间,考生要提交高质量的网上确认材料(以免审核不通过),并随时关注考点对上传材料的审核结果,对于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重新送审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符合规定的材料重新送审,对于不按要求提交符合要求待审核材料或审核认证不通过,未最后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工作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校网上确认工作的登录途径、材料要求等请关注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准考证下载及考场安排

考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南宁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场安排在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部分教学楼进行,具体考场安排请考生考试前三天,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的考场座位安排,网址为:见官网。


四、考试时间及考场规定

(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12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场规定:本考点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考生进入本报考点考场时,须接受安检门、金属探测仪检查,全程视频监控,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带入考场(如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以及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考场均统一配发考试基本文具(包含:笔、橡皮、小刀、尺子),除特殊专业需用的文具外(携带特殊文具要在准考证上有相应说明),考生一律不得自带基本文具进入考场,违者将按违规处理。建议考生不要佩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考点不负责保管。


五、违纪处理

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所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情节严重的,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部门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科

联系电话:见官网

电子信箱:见官网

研究生院主页:见官网(后续将在网页发布本校考点相关公告,请考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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