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是在市委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重要机构。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共管理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专业学位)3个“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 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95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8名,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57名。
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详见《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3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提供同等学力的有效证明,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方可报考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关的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了满足“报考条件”中的1、2、3、4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 报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了满足“报考条件”中的1、2、3各项要求外,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应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定向就业”。
4.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 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 初试科目: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复试: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时一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我校录取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有关信息发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制均为3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学习期间人事档案、户口、医保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完成学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除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为6000元/生/年外,其他专业均为7000元/生/年。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9000元/生/年。
我校具备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科研奖励、三助岗位、困难补助等制度,给予奖助。
八、注意事项
1. 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发。
2. 我校不举办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
3. 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
邮政编码:400041
联系部门: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联络科
E-mail:cqdxxwyjs@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余老师
电话:023-68573394,68573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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