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
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招生专业及人数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5年我校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预计招生人数1667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推免生的报考情况,对推免生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2025年我校推免生录取人数详见10月中旬左右我校对外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
2025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安排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专业进行招生。2024年实际录取人数为13人,2025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见官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中招生专业目录显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我校2024年相关专业实际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人数,供参考。最终各专业的实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和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因素进行确定。
二、学制、学费和教学地点
硕士类别 | 学制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人·年) | 教学地点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三年 | 所有专业 | 8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三年 | 所有专业 | 12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新闻与传播”“项目智理”“资产评估”“计算机技术”专业教学地点为:昆明市安宁校区)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三年 | 公共管理 | 22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
旅游管理 | 18000 | |||
会计 | 28000 | |||
二年 | 工商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方向) | 48000 | ||
工商管理(“一带一路”工商管理方向) | 84000 |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5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5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6.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人员。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同时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准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单位须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6.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见官网)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网上确认时间见考生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及通知。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见官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2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成绩一般在2025年2月份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自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查申请,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
1.复试一般在2025年3月开始。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我校2025年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以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七、调剂
调剂和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下发的2025年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8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八、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十、奖助政策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等),具体评奖范围和评定标准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十一、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9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其他
(一)学生住宿按录取专业所在校区入住。收费标准:1000-1200元/人·年(4人间),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四)新生须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书面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学籍学历、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出现学籍学历核验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等不满足我校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教育厅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十三、申诉与监督渠道
1.申诉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见官网
邮箱:见官网
2.监督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纪检处
电话:见官网
邮箱:见官网
十四、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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