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济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01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02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我校2025年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相关阅读推荐》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山东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03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295名(含推免生),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为准,各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导师情况等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看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4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及以上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具体请查看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并且在2025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2)放射影像学和超声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士)和放射医学(医学学士)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士)的考生报考;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士)专业的考生报考;儿科学、儿外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士)专业的考生报考;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士)专业的考生;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士)专业的考生报考;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士)专业的考生报考。
(3)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隐瞒规培情况报考者,后果自负)。
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还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国家卫健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05报考程序
(一)第一阶段 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第二阶段 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网上确认时间由所在地(应届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06初试
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招生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和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07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由我校组织,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二)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具体录取政策详见当年复试录取方案和工作安排。
2.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
08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09学费及奖助学金
据国家有关规定,济宁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生/年。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10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办学地点分布如下:
(一)办学地点在济宁市各校区的招生单位为: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精准医学研究院。
(二)办学地点在日照校区的招生单位为: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基本住宿,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11毕业
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学习年限和相关学院专业学位授予要求的各级各类研究生准许毕业,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12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其他事宜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2.考试科目详见“济宁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3.本章程中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本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14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43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荷花路133号
邮编:272067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邮箱:yjsc0537@163.com
咨询电话:0537-3616166
联系人: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