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2025年山东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2024-10-22 17:55

一、培养目标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厚德怀仁、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以文化人、厚重基础、注重传承、勇于创新”的办学特色,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积极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服务“健康中国”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征程中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奋力谱写底蕴深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教学研究型国内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新篇章。

 

二、招生类别

2025年我校招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站查询详细情况。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85名,其中拟招收推免生382名(含医学长学制转段生15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名。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须满足以下2个学术条件之一:①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且成绩合格(须提交成绩单原件);②近两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以上级别)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近两年内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前2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必须具备上述第(3)条规定的2个学术条件之一者,方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各专业报考要求:

(1)中医(学)临床类专业(专业代码100506-100512,105701-105710、1005Z1、1005Z2)、临床医学类专业(专业代码100201-100218)、医学技术专业(专业代码105800)、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1100、105400)、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专业代码100602)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相关专业背景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中医基础类专业(专业代码100501-100505)、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专业代码100601)、中药(学)专业(专业代码105600、100800)、药学类专业(专业代码100701-100706)、药学专业(专业代码10550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3100)、电子信息专业(专业代码085400),全日制本科学历直接报考,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具备上述第(3)条规定的2个学术条件之一,相关专业背景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其他专业

中医药管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05Z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专业代码030503)、应用心理(专业代码045400)、基础心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40201)、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40202)、应用心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40203)、科学技术史专业(专业代码071200),本科学历直接报考,非本科学历须具备上述第(3)条规定的2个学术条件之一。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满4年(截止报名时)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收中医学(1005)、中医(1057)、中药学(1008)、中药(1056)、中西医结合(1006)、临床医学(1002)相关专业,具体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

(六)其他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报名时只能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报名时一般应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正在进行规培的人员报考研究生需规培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的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山东中医药大学报考点(代码为3766)仅接受驻地在济南市的所有高校的报考山东中医药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籍在济南市的报考山东中医药大学的考生;所有报考山东中医药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将相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电子版提交我校研招办(邮箱yzb8065@163.com)。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供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网上确认具体流程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

(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附件1)。

3.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4.成绩公布将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对外公布。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我校复试及调剂工作一般于2025年3~4月开展。具体复试方案将于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应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如未能按时完成培养计划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延期)为6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收费按照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学术型硕士学费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生·学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省物价局新批复文件为准。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奖励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范围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缴费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覆盖率100%。第一年标准为每生5000元。第二、三年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每生每年4000元。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

5.其他奖助学金

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学习积极性,鼓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学校还设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一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王勇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以上奖助学金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统一安排在长清校区和千佛山校区宿舍。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十一、毕业

我校各招生专业毕业要求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相关专业学位授予要求以学校学位管理规定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事宜

1.学校代码:10441

2.目录中标★为博士招生专业,标☆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标▲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3.未尽事宜及该章程中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9628065、0531-8962806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鞠老师、王老师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山东中医药大学行政楼224室

邮政编码:25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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