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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2024-10-19 14:21

江西师范大学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拥有5个ESI全球前1%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心理学、教育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物理学、生物学、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教育博士),7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A类学科,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进入B类学科。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5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及我省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最终录取名额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及上线情况做相应调整。各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请参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含接收推免生人数。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近三年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拟录取公示名单。

 

二、奖助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奖助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熊智明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和助管补助等。奖助学金的实际发放以学校有关奖助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录取办法,我校将另行制订并公布,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填报志愿。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新相关文件执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初试加分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官网及“中国研招网”当年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

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确定。

详细考试时长、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及我校公告。对于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等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学院将通过官网或者电话告知考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复试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为考生各门初试成绩之和。复试加分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学费。

 

八、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学制3年,每学年学费8000元;各专业学位硕士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见下表: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学习方式、学制

学费(元/年)

0254

国际商务硕士

全日制3

12000

0251

金融硕士

全日制3

12000

0351

法律硕士(非法学)

全日制3

12000

法律硕士(法学)

全日制2

12000

0352

社会工作硕士

全日制3

12000

非全日制3

12000

0451

教育硕士

(除教育管理)

全日制3

12000

045101

教育管理

非全日制3

10000

0452

体育硕士

全日制3

12000

0453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

全日制3

12000

0454

应用心理硕士

全日制3

12000

非全日制3

14000

0551

翻译硕士

全日制3

12000

0552

新闻与传播硕士

全日制3

12000

0854

电子信息硕士

全日制3

12000

0856

材料与化工硕士

全日制3

12000

0860

生物与医药

全日制3

12000

1251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全日制3

12000

非全日制3

20000

1252

公共管理硕士(MPA

非全日制3

15000

1253

会计硕士(MPAcc

全日制3

12000

非全日制3

12000

1254

旅游管理硕士(MTA

非全日制2 

12000

13521353135413561357

艺术硕士

全日制3

12000

注:学费按学制年限收取,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九、其他说明

1.上述内容如与国家202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学校各类研招信息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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