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范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2008年成为开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高等学校。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入读我校!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生1746人(其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77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47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27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招生目录分学科专业列出普通招考拟招生人数和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普通招考拟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剩余名额转为普通计划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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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的学业能力要求为:
(1)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2)达到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四级水平(须为所报考专业规定语种);
(3)所报考专业须与所获得的本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复试前核验相关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5.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四)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照顾、加分政策
1.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2.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照顾或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九)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一)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十二)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十三)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十五)为便于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手机和固定电话),联系电话须在2025年9月前有效。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
六、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制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如下:
1.教育专业学位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和心理健康教育学制3年,其它领域学制2年。
2.社会工作、翻译、戏剧与影视硕士学制2年。
3.国际中文教育、体育、文物、博物馆、电子信息、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应用心理、资源与环境、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学制3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授课方式为寒暑假集中授课)。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