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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2024-10-19 10:41

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高校。学校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是我党在东北创办的红色金融教育基地,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是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是国家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税务本科大学。

学校是博士授权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统计学一级学科拥有本硕博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校1983年开始与上海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经过78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以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工商管理、法律、税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会计、审计、金融、公共管理、保险、新闻与传播、图书情报、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在软科2024年大学排名中,位列财经类大学排名第20位。

学校坐落于被誉为“亚洲第一大人工林海”的净月潭畔,校园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校园自然、典雅、厚重、博大,为莘莘学子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71人(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学校公告的入学报到日期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期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该类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以下要求:不得跨专业报考且英语水平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其他语种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及以上),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除外)。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交到吉林财经大学研招办(综合楼238室)核验。

(6)推免生统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4.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该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照片真实自然,符合图像采集标准。

5.网上确认所需其他材料请查看所选报名点公告。

 

五、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由学校按上级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规定。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除工商管理、保险专业学制为二年外,其他专业学制为三年。

(二)学费

金融硕士、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学费为9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新闻与传播硕士、保险硕士、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硕士学费为10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25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年。

(三)奖助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具体名额按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执行。

3.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分三个等级,金额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2000元/年。

 

八、学习形式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之外,其他各专业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九、其他事项

(一)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本科生、跨专业报考本科生不需加试。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当年相关通知)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档案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四)本章程未尽事宜,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务必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获取。

联系部门: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电话(传真):0431-84539140

电子邮箱:yzb@jl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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