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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2024-10-12 13:52

一、网上报名

1.上海海事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31)仅接收报考上海海事大学的上海考生选择报考,含下列3种情况:

(1)上海高校毕业的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上海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上海且有2024年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的往届生,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最近3个月的上海市社保缴费成功记录(7-9月或8-10月,10月视同缴费亦可);

(3)报考上海海事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特别提醒:除上述情况的考生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因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而不能进行网上确认或参加初试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

3.网上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须牢记报名号和登录密码,并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报时,报名网站不会对考生是否符合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报考要求作出校验,因此,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将无法确认和准考。

7.按照上海市规定,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选择本考点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缴费,网报期间未缴费将无法进行后续确认和考试。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考生网上确认材料上传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时间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具体安排以网报期间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考点确认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所有选择本考点(考点代码3131)的考生请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该报名照片将用作准考证、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严格按照上述照片要求认真准备。如因照片模糊、年限较长或过度美颜等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人像比对通过完成新生入学身份核验、学信网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人像比对认定为非同一人的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户口在上海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提供户主页和本人所在页。

非沪户籍往届上海考生须提供2024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随申办APP中搜索“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后查询下载相应图片,或至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最近3个月的上海市社保缴费成功记录(7-9月或8-10月)。缴费状态:已缴费,10月份视同缴费亦可,补缴无效,样张见附件7。

(4)单独考试考生须寄送纸质版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两封。请于10月25日前经EMS邮寄至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联系电话:021-38284585)。相关表格详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如下材料:

a)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张见附件1);

b)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张见附件2)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张见附件3);

c)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样张见附件4);

d)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e)因本人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在读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写明:知晓并同意该生报考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需有国防部征兵办用章,样张见附件5)及《退出现役证》(样张见附件6)。

 

三、重要事项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

2. 我校考试地点拟设在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为准。

3. 网报期间请随时关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最新公告。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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