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 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 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 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 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我校 2025 年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以及参考书目等相关内容详见《南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一览表》等。
(二)2025 年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参见《南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最终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025 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2025 年我校拟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8 名,专项专用,报考专业不限。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 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原则上不接受提前毕业报考的考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原则上要求取得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或进修过满 2 年(4 个学期)的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 7 门及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者、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取得复试资格时,需加试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报 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口 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
6.各招生专业其他报考条件请详见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二)报考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 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天 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 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学习情况、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 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专业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报考点和我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应当按规定时间缴纳报考费。
9.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
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 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 通讯地址应尽量写详细,确保 2025 年 7 月 15 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流水号);⑥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网上确认, 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 交有关补充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 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 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考生须提供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成绩单彩色复印件(进修过本科英语课程的考生须提供所进修高校教务处出具的本科成绩证明原件),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 7 门及以上课程学习证明(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我校研招办)。
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其中: 12 月 21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的报考点。
(三)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每科的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
(2)教育学、医学门类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体育、应用心理、博物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会计、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 分、100 分。
(3)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 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等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教育考
试院编制的考试大纲。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五)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 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 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复试形式:原则上采用现场面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 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 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 2025 年 9 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 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
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
①外国语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 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 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 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 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以同等学力(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 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 复试资格时,还需另外加试,加试科目为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 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 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8.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 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调剂录取等问题详见《南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 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档案调入我校。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拟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5.录取考生于 2025 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
八、学制
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025400 国际商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2 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学费为 8000 元/年·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学位为 10000 元/年·生;艺术硕士学费为 15000 元/年·生;会计(MPAcc)学费为 22000 元/年·生;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 25000 元/年·生、社会工作 25000 元/年·生、工程管理 25000 元/年·生(具体价格以省物价局最新备案标准执行)。
(二)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研究生资助相关规定,我校建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学校现有啬园校区、启秀校区两个校区,2025 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收费标准将根据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核算(一般为 800-1200 元/年/ 生)。
十一、其他事宜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不提供宿 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回原单位就业。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见官网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市啬园路 9 号南通大学啬
园校区逸夫楼 6 号楼 209 室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