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淮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淮阴工学院是江苏省属本科院校,坐落于周恩来总理家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2000年开始本科办学,2011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入选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博士600余人,拥有包括“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在内的教授、副教授700余人,专兼职研究生导师670余人。
学校自2012年起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已培养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目前在校研究生约1400人。学校现有工程学、环境与生态学和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拥有6个省“十四五”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等国家和省级以上实验教学及科研平台58个,累计获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64个。近5年,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37项;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600余件,实现专利转化3800余万元,学校进入“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前50强。学生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9600余项,其中“创青春”国赛金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挑战杯”国赛特等奖各1项(以上具体数据以学校官网“淮阴工学院简介”新公布为准)。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招生专业以《淮阴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为3年。
我校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等大院名企联合培养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通过复试被拟录取,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
四、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考生应当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认真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以《淮阴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4.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录取
1.复试及调剂。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本科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在复试中须按我校规定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淮阴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
2.体检。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合格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七、学费标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备案标准执行,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另行通知。
八、奖助政策
我校对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奖助政策按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和标准为:
年级 |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生/学年) |
一年级 |
不区分等级 |
100% |
5000 |
二年级 |
特等 |
20% |
10000 |
一等 |
30% |
7000 |
|
二等 |
≤50% |
5000 |
九、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现有枚乘路、北京路、萧湖3个校区,培养校区以各招生学院所在校区为准。如果入学后培养地点发生变化,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500元/生·年。
十、其他事宜
本招生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文件精神不符或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049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联系部门: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处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7-83559107转1
电子邮箱:graduate1104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