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发布,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 2025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00人左右,(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12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将在10月底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推免生报名及录取 有关事宜见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
2. 拟在44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500人左右。其中,34个一级学科,
3个二级学科,7个自设二级学科。
3. 拟在16个专业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0人左右。
4. 拟在资源产业经济和8个专业类别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6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部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拟招收“退役大学 生士兵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7人左右,该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至学校的2025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可能有增减;专项计划单列。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在校学习的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 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见官网)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 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
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
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 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 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本校 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③报考资格须经学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交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选择 学校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
部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 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 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 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 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 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八)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九)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十)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相关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二)单独考试初试科目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三)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请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 全国统考请参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布的考试大纲。下列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96-经 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 合(法学)。
2. 自命题考试科目由学校招生单位公布考试大纲,详情请在各招生单位网站查看,单独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照统考相应自命题科目。下列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 士(英语)、346-体育综合、357-翻译基础(英语)、 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6- 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应用统计、法律、体育、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等专业学位学费为13000 元/人/年,艺术专业学位学费为16000元/人/年,会计、资产评估、金融等专业学位学费为 18000元/人/年。
2. 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2000元/人/年。
3. 非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MPA)和艺术等专业学位学费为25000元/人/年,金融专业学位学费为35000元/人/年,会计和工商管理(MBA)等专业学位学费为40000元/人/年, 其他专业的学费均为18000元/人/年。
4. 收费标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二)奖助体系
奖助学金评选、核定和发放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信息公开
1.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初复试时间等相关内容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2. 学校研究生招生所有信息均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开, 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对考生申诉有关问题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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