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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2024-10-10 09:47

湖南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招生情况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湖南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现有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5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从毕业后到研究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学生个人档案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个人档案在入学前必须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毕业前不允许调出。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入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二)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1.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12日(9:00-22:00)。

(2)网上报名: 2024年10月15日-28日(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特别提醒

①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见官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②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交扫描件至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yjsc@hnie.edu.cn),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③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⑤ 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

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

2.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省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材料,根据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笔试。在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4. 复试时间和地点:凡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余有关招生问题,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和规定。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 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我校在拟录取前组织考生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的体检要求执行。

(六)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七)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八)其他事项

1.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及时发布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2. 本招生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 监督电话: 纪委办公室:见官网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见官网

4.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九)学校地址与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联系电话:见官网

邮政编码:411104

邮箱:见官网


三、奖助政策

为欢迎广大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学业予以资助。研究生奖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年综合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生个人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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