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
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人数
我校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370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50人左右。各二级招生单位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需学校 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等最终确定。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预计为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划预计为20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特拉华大学合作举办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 教育”项目,2025年招生计划为30人。
“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教 育”项目,2025年招生计划为30人。
“湖南师范大学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 ” 项目,2025年招生计划为40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3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未毕业的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 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 、公共管理[1252] 、旅游管理[1254] 、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按照《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考生可在招生专业目录相应专业的备注一栏查看。
5 .报名参加除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 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 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原则上在旅游地理学、博物馆、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等专业招生。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 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相关部门及我校有关报考 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六)报考“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特拉华大学合作举办学科教学专业硕士研究 生教育项目 ”的条件与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的条件相同,同时报考者须 具有本科学历学位。本项目为“双校园、双学位 ”培养模式,被录取人员在录 取后的第1 、4学期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学习,第2 、3学期在美国特拉华大学校园学习。
项目录取学生赴特拉华大学学习前须满足下列语言条件中的任一条:
1.托福成绩达到100分(各部分不低于25分)。
2.托福成绩为90-99分(口语和听力部分的成绩均在20分及以下)者将接受特拉华大学语言评估访谈。
3.无托福成绩者需通过特拉华大学批准的可替代的语言能力评估测试。
(七)报考“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的条件与教育硕士学前教育的条件相同,同时报考者须具有本科学历学位。本项目为“双校园、双学位 ”培养模式,被录取人员在录取后的第1 、2学期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学习,第3 、4学期在美国圣约瑟夫大学校园学习。
项目录取学生赴圣约瑟夫大学学习前须满足下列语言条件中的任一条:
1.英语C1及以上。 2.雅思6.5及以上。 3.托福80分及以上。
4.大学英语六级/英语B2/雅思5/托福72需通过圣约瑟夫大学组织的英语培训和测试。
(八) 报考“湖南师范大学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的条件与护理硕士的条件相同,同时报考者须具有本科学历学位。 本项目为“双校园、双学位 ”培养模式,被录取人员在录取后的第1 、2 、5 、6 学期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学习,第3 、4学期在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校园学习。
项目录取学生在赴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学习前需满足其英语语言要求,鼓励学生在被录取前达到以下水平(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
1.雅思6.0及以上; 2.托福80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5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见官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含湖 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2)我省报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 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但网上确认未成功的考生,一律退还报考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网址:见官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 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各考点报考公告。
2. 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 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到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办理网上确认。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1.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12月21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
12月21日下午 | 外国语 |
12月22日上午 | 业务课一 |
12月22日下午 | 业务课二 |
4. 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以及体育、应用心理、临床医学、护理、公共 卫生、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下载。
5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 .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 。考生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7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再次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 得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8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七、体检
1 .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2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 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审查意见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 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 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应届本科 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 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 号文件精神,现行学费标 准如下。(如有变动,按最新文件执行。)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单位:元/生·年)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 |
所有专业 | 8000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 |
1 、经济学类(02) | 14000 |
2 、法学类(03) | 10000 |
3 、教育类(04) | 10000 |
4 、文学类(05) | 13000 |
5 、历史学类(06) | 8000 |
6 、工学类(08) | 12000 |
7 、医学类(10) | 10000 |
8 、管理学类(12)(不含 MBA) | 14000 |
9 、艺术学类(13) | 9000 |
10 、工商管理硕士(MBA) | 20000 |
11 、文物硕士(145100) | 暂定 8000 |
12、“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特拉华大学合作举办学科教学(英 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 ”项目(国内学费标准) | 70000(国、境外学费由合作学校确定) |
13 、“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内学费标准) | 60000(国、境外学费由合作学校确定) |
14 、“湖南师范大学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教育 ”项目(国内学费标准) | 60000(国、境外学费由合作学校确定) |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单位:元/生 ·年) |
1 、会计硕士 | 30000 |
2 、应用心理硕士 | 25000 |
3 、戏剧与影视硕士(原艺术硕士) | 18000 |
4 、设计硕士(原艺术硕士) | 18000 |
5 、旅游管理硕士 | 22000 |
6 、护理硕士 | 18000 |
7 、生物与医药硕士 | 20000 |
8 、工商管理硕士 | 35000 |
9 、应用统计硕士 | 18000 |
10 、法律硕士 | 16000 |
11 、公共管理硕士 | 22000 |
12 、教育硕士 | 15000 |
13 、体育硕士 | 15000 |
14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15000 |
15 、翻译硕士 | 18000 |
16 、新闻与传播硕士 | 18000 |
17 、出版硕士 | 18000 |
18 、博物馆硕士(原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 13000 |
19 、文物硕士(原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 13000 |
20 、金融硕士 | 19000 |
21 、 电子信息硕士 | 17000 |
22 、机械硕士 | 17000 |
23 、材料与化工硕士 | 17000 |
24 、公共卫生硕士 | 15000 |
25 、社会工作硕士 | 15000 |
26 、临床医学硕士 | 15000 |
27 、应用伦理硕士 | 暂定 30000 |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 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 件精神,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十、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社会工作、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学制为2年;应用统计、金融、法律、体育、翻译、文物、博物馆、新闻与传播、 出版、旅游管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 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技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 设计、会计、公共卫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含休学 和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
3. 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见官网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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