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管理中心2025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管理中心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发布,招生专业请看正文详细介绍。
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我校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由法律硕士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制定2025年法律硕士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专业
招收法律(非法学)[代码035101]和法律(法学)[代码035102]专业除了涉外律师、国际仲裁以外其他方向的推免生。
法律硕士推免生报名时不区分方向,考生录取后经双向选择至各相关学院培养。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接收法律硕士推免生的招生计划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具体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法律硕士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中心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各相关学院(法硕培养单位)配合中心做好推免生招生工作。
四、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符合我校《简章》和《办法》规定的报考或申请条件;
(四)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总评成绩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排名的前20%;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代码0301];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
(七)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五、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9:00至9月20日(星期五)18:00
(二)网上报名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选择“普通推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流程进行推免生报名。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者应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明);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奖励证明、发表的论文或学术成果(非必须材料);
4.招生系统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报名信息确认
申请者除完成“招生系统”报名程序外,须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或链接方式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一律以报名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招生系统与信息确认表单不一致的以表单为准。
(五)注意事项
以上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9月20日(星期五)18时。
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或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者,其报名申请无效,不予受理其申请。
申请者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中心若要求寄送或提交(补充)纸质材料,按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六)卓越班推免生
法律学院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学生取得推免资格且申请本校法律硕士的考生,须完成“招生系统”的报名手续,由所在学院组织面试并确认接收情况。
六、复试安排
(一)中心对申请者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学生的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外语水平、学校以及本科在校期间表现等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及复试规则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拟定于9月28日(星期六)在我校长宁校区举行,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中心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做好行程安排。
(三)复试面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测试同时进行。
七、复试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60分,外国语测试满分为40分。
(二)依据考生复试表现,进行专业知识、外语独立评分,两门复试科目成绩分别按照专家平均打分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外语复试分之和。
(三)中心以考生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作为拟录取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其他事项
(一)凡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二)参加我校各相关学院举办的2025年招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在获得本校推免资格后,可参加我校推免生报名和研招网的正式报名。具体可与相关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老师联系。
(三)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五)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和《办法》等执行。
九、联系方式
法硕管理中心联系人:安老师,联系电话:021-62071808,邮箱:hzflss@ecupl.edu.cn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62071605(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法律硕士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4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