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细则发布
江南大学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发布,具体情况请看正文介绍。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学术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0100。
专业型硕士: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2、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3、农村发展,专业代码:095138。
拟接收名额:法学11人左右;法律(法学)13人左右;法律(非法学)10人左右;农村发展5人左右。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满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预报名
申请人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系统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填报推免志愿,并按要求在系统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江南大学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复试
学院审核“预报名系统”中报名考生的申请信息,通知材料审核合格的学生分批参加复试。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对考生开展专业考核,为方便考生,复试考核采用“腾讯会议”等在线视频平台,复试日期另行通知。
(三)系统填报和录取
1.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浏览报考须知,填报志愿、缴费,并及时接收我院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2.学院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 2025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奖助政策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我院2024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在取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后,请在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应专业和研究方向的报名。
2.未进行预报名和未参加提前考核的学生仍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及时审核并安排复试相关工作。
3.所有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完成拟录取。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考核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江南大学法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