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研究生接收细则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发布,申请及接收流程看下文详细介绍。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推免人数 |
学术型 | 080800 | 电气工程 | 10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45 | |
专业型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20 |
085406 | 控制工程 | 35 | |
085801 | 电气工程 | 15 | |
本科直博 | 0811Z2 | 物联网技术与工程 | 1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5 |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报考本科直博的考生需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信须有推荐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考生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报并提交证明材料,系统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
(二)学院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分批组织考生进行线上复试,复试时间等信息将另行通知,复试合格后发放相应通知;
(三)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通过学院考核拟接收的推免生,须及时登录国家推免系统,按照拟接收的专业填报相关志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拟接收推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考生在国家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四)未进行预报名和未参加提前考核的同学仍可登录国家推免系统进行报名,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拔。
四、其它说明
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考核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