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报名通知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研究所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和直博生招生报名通知发布,接收专业、人数请看正文详细介绍。
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通知如下:
一、申请推免生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直博生条件
1.考生需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四川大学接收推免条件。
2.申请类别只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
3.报考前必须提前与接收导师沟通,导师应在当年具备招生条件。
4.外语水平:申请者外语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CET4≥568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性英文学术论文。
三、接收专业、人数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和材料工程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计划招收硕士推免生104人(材料学39人,材料加工工程12人,生物医学工程7人,材料工程46人)。计划招收直博生50人(材料学28人,材料加工工程6人,生物医学工程3人,材料工程13人)。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各专业将预留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预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中午12:00,申请人须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预推免系统注册并报名。同时将相关证件、学术成果等扫描件合并到一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附件(附件具体要求见3(1、2、3)。
夏令营已经参营的考生也需要在系统中进行预推免报名,已经注册过夏令营,不用重新注册,用夏令营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申请者加入川大高分子2025预推免QQ群:849886505。
2.复试形式及时间
(1)复试形式:线下复试,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2)复试时间:9月24日
(3)报到时间:9月23日上午9点-下午6点
(4)报到地点:
①材料学、材料工程专业: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高分子研究所111办公室
②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高分子学院科教楼205办公室
3.复试报到所需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还需提交《四川大学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两份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家分别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其中一份须由拟报考导师出具);
(4)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须在录取确认后一周内邮寄至学院,具体地址再行通知。
4.正式报名与录取程序
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后,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对预报名并已通过我院复试考核的考生,学院将及时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内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
五、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六、咨询、联系方式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28-85405112,028-85405417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七、举报受理渠道
接收过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有关接收过程中的问题,可向学院纪委实名举报,高分子学院科教楼202室,028-85461788,邮箱qianzhiqi@scu.edu.cn。
八、其他事项
1.来自高水平学科、院校,已经参加四川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且考核优秀者,取得推免资格且满足学校接收推免生条件者,在推免系统及时响应填报我院可免复试。
夏令营考生应于2024年9月29日上午8:00前登录推免系统选择我院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并在2024年9月29日下午15:00前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夏令营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5.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