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一览
一、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
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
1.取得报名号。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选择认定机构。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广州市教育局。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本人户籍(居住证或驻穗部队)所在区教育局;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以大专学历参加认定)选择本人在读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港澳台人员选择本人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3.选择确认点。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为各区教育局,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生证等选择正确的确认点:
广州户籍的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居住地在广州(含驻穗部队)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广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以大专学历参加认定)选择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港澳台人员选择本人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确认填写的认定信息无误后,提交认定申请,取得报名号。只有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并注意保存备查。
三、材料申报(10月8日9:00至10月17日17:00)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方式为“全程网办”,无需前往线下确认点办理。
1.材料提交方式。
认定确认环节需要申请人完成以下两个步骤:一是“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选择参与“全程网办”,报名成功后,可在“查询认定报名信息”右侧选择【上传材料】或【修改网办材料】功能,按要求完成上传或修改材料;二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完成信息采集后上传证件照,证件照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相片电子版,所传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穗好办”APP用于收集电子照片,并方便申请人查阅体检结论、签收执法文书及查阅审核状态,请申请人务必引起重视)。
以上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所提交的材料应为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扫描版(PDF格式,不大于190KB)。
(1)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穗好办”APP所传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
特别提醒: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请申请人尽量到照相馆拍摄证件照片,且不宜穿着纯黑、白色衣服拍照。
(2)身份证明材料。
广州市户籍人员“认定申请所在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人员需要上传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注明用途、时效及个人户口卡;
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认定申请所在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并可在报名过程中通过【同步学籍】功能进行同步,同步后的学籍信息会在个人信息中心展示,在读研究生、本科生同步学籍报名的,还需补录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信息;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认定申请所在地类型”选择“居住地”或“国家统一考试所在地”,上传“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士兵证及部队证明”等。
(3)学历证明。
申请人在“学信网”可查询的学历证书,需在手机端下载“学信网”APP,完成“学信网”向“中国教师资格网”推送学历信息进行授权;学历信息在“学信网”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没有进行学历认证的视为学历不符合认定条件。
中专学历申请人需上传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自动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过核验的,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特别提醒: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申请人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9月25日至10月15日)。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行全市无纸化通检,申请人可到各区任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由指定医院反馈各区认定机构,后续申请人可通过“穗好办”APP查看体检结果,对体检结论如有疑问,可自行到体检医院咨询。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格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申请。
指定医院主检医生确认申请人怀孕的,免检胸透。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特别提醒:因部分指定医院节假日不受理体检,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就近参加体格检查。
(6)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不需要个人准备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填报《广州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港澳申请人情况统计表》后发送邮件至gzjszg@163.com,并联系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83494295),收集相关信息后报省教育厅办理。申请人收到函件后(邮费到付),尽快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省教育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有效。
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具后直接交给确认点认定机构。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有效。
(7)学业成绩单。
仅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申请人上传。
(8)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上传。
(9)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不需要申请人提交。
四、材料审核(10月9日12:00至10月25日12:00)
申请人完成报名及材料提交后,请注意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报名信息”—“认定状态”,同时可查阅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也可查阅“穗好办”APP是否有留言信息,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报名成功,但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还没有审核或已审核但还需要修改材料(因报名参加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数较多,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确认未通过”是指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发现提交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
“待认定审批”是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通过确认,后续需要等待认定机构审批;
“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批后,申请人各项条件均符合认定政策,通过此次认定,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后续为制作证书及发放证书,可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
“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五、认定审批(11月4日至11月15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通过确认的申请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1.领证信息。
各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批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可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领证通知。
2.领证方式。
(1)邮寄。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2)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特别提醒:请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务必仔细核对所填报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的准确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经过这一番细致入微的梳理,相信你对2024年下半年广东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的流程已经有了全面的了解。从资格审核到能力测试,每一步都至关重要,需要你用心准备、全力以赴。记住,这不仅仅是一场考试或一次认定,更是你教育梦想启航的关键一步。现在,你是否更加胸有成竹,准备好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了呢?愿每一位怀揣教育热情的你,都能顺利通过认定,早日成为点亮学生心灵之光的教师!加油,未来的教育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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